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9373 证券简称:润华保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
则, 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职责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二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处罚或公开谴责时;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或者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时;
(七)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或发现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时;
(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召开时;
(九)董事会形成召集股东会决议的,监事会就股东会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召
开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必要时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监事会应当提前十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
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提前二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的规定可以免于执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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