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9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9378 证券简称:昇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黄南婷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银行借款变更公司为借款主体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经过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7年6
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17-031)、《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7-032)、于2017年6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40)。上述已披露的公告里面所提及向苏州 公告编号:2017-049
银行借款400万元事宜,原拟定的借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昇
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根据苏州银行的要求,现拟将借款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子公司不再作为借款主体;同时,该等借款的担保所对应的被担保人变更为本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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