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5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9378 证券简称:昇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黄南婷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银行贷款400万元,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南婷以其持有公司的400万股股票为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质押权人为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为解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流动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的400万元贷款于近日到期,为尽快完成续贷手续,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需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9
股东需向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由此,公司控股股东黄南婷决定以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份向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的反担保。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黄南婷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2,160,320股,70.00%
股份限售情况:16,620,240股,52.50%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11,000,000,占总股本34.7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1、公司股东黄南婷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南婷于2017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股质押给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在中国结算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此次的股权质押已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公告(编号:2017-064)2、公司股东黄南婷向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为
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南婷于2017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股质押给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在中国结算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此次的股权质押已于2018年1月3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公告(编号:2018-002)3、公司股东黄南婷向江苏银行金湖支行申请贷款300万元,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南婷于2018年4月2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股质押给金湖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在中国结算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此次的股权质押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公告(编号:2018-02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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