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9381 证券简称:海鹰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鹰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辞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辞任、
职、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表人。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
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二款(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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