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10 19:48:35 股吧网页版
优卡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0



证券代码:839386 证券简称:优卡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优卡(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和公司战略规划,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推进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同时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亚太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拟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上年总业务收入:60,432.98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53,864.94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8,400 万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前身是成立于 1984 年,1993 年更名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94 年取得了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 年 11 月,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 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要求,由专业人员出资设立的改制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为了更好的发展,亚太集团把注册地和总部迁往北京市。2013 年 11 月,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更名为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现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注册资本 2380 万元。

亚太集团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潮,在服务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宗旨下

跨省区组建的全国性、综合性大型会计中介集团。目前,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评估资格,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确认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审计评估资格;以及建设部门批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格和司法部门确认的司法会计、评估、计算机、工程造价鉴定资格。2001 年,亚太集团曾与摩斯伦国际会计组织达成协议,成为其成员所,在专业标准、执业规范方面初步与国际同行趋同。2011 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在其匡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2014 年 10 月,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亚太区两岸四地联盟年会会议上,亚太集团董事长、首席合伙人王子龙当选为联盟主席。

(二)人员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