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证券代码:839389 证券简称:中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顾明、吴雄燕、葛金华、顾琴、吴雄雁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顾明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换届后董事人员情况
董事顾明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90.0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吴雄燕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葛金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顾琴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吴雄雁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股东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任金华、李净怡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任金华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换届后监事人员情况
监事任金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监事李净怡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首次任免监事履历
李净怡,女,汉族,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获本科学历。2005年3月-2012年3月,任江苏矽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合作部副经理;2012年3月-2013年2月,任江苏蓝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2月-2013年11月,任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股份公司知识产权部项目经理;2013年11月-2015年11月,在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股份公司历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2016年5月,任无锡市中星工业胶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2018年3月,担任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志清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实际到会职工代表15人。会议由任金华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换届后董监高人员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刘志清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为常规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管理的正常需求,保证公司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利益。
三、 备查文件
(一)《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