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9389 证券简称:中星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顾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雄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葛金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顾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雄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任金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钱晓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志清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不 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中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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