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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5:34:05 股吧网页版
金恒新材: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9391 证券简称:金恒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 第一条 为维护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关规定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关规定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
有限公司,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份有限公司,在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挂牌中小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公司股份依法在 用代码91410822579247124H。并于201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 年 10 月 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形式。 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统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一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 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其离职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员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
司的股份。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全国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后,其在挂牌 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后,其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有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 挂牌前所持有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 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

满一年和两年。 满一年和两年。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 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
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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