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9392 证券简称:鹏程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晓明
6.会议列席人员:王晓明、王海燕、王晓慧、李树生、李宏良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申请借款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申请 1000 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24 个月,年利率约 3.4%,上述借款为信用借款,共同借款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晓明。
公告编号:2025-021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上述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借
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 500 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约 3.55%,上述借款由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王晓明、郭中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王晓明及其妻子郭中华。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上述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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