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复大:中泰证券关于新复大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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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主办券商”)为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复大,证券代码:839401,以下简称“公司”、“新复大”)的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时,主办券商发现新复大新任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新复大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告编号:2019-023)。主办券商就日常业务办理事项与新任董秘金鑫先生进行沟通,但新任董秘不履行职责,亦不配合主办券商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复大应完成但尚未启动的日常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新任董监高的报备事项,包括新任董监高报备表和律师见证的声明与承诺,以及新任监事王亚川的股票限售申请事项;
2、公司实际控制人郏晨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股票限售申请事项;
3、公司已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暂停转让事项已消除,需要及时办理股票恢复转让,主办券商针对该事项已
多次提醒,但至今没有回应。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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