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4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9401 证券简称:新复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创业大厦二幢10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郏晨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18,970,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47%。
公告编号:2017-027
二、会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郏恩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公司财务总监梁必林先生辞去董事、财务总监一职,现选举郏恩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郏恩福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970,2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议已到期,不再续聘。现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70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3%;反对股数4,263,2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告编号:2017-027
的22.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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