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复大:中泰证券关于新复大预计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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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复大”)的主办券商。因新复大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报工作未完成,导致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暂停转让,直至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后恢复转让。截至目前,新复大尚未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若无法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新复大将安排好与公司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并制定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的具体方案。
公司已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应对投资者诉求,做好投资者的解释沟通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路创业大厦二幢1002室
联系人:姜郑鹏
联系电话:0576-81766692
电子邮箱:371438573@qq.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持续督导专员:何清财,联系电话:0531-68889594。
综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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