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9402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警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6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
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其中涉及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定于2017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正在接受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为了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相关审计工作持续进行中。因此,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公告编号:2017-024
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公司将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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