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9410 证券简称:普泰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成立,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十条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 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三)监事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或者监事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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