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9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9411 证券简称:涛生医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的母公司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2 月 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涛生”)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短信,本案已经由盐城市盐都
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25)苏 0903 民初 485
号,开庭日期为 2025 年 03 月 27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聚隆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秀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10
姓名或名称: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太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4 月 19 日,原、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4970 万
元,合同内容主要为: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复方制剂及保健品、氨基葡萄糖盐酸
盐保健品、其他药品制剂项目一期四栋厂房工程。2023 年 3 月 26 日,原、被告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1135 万元,主要内容为:生产楼、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综合仓库的整个消防系统工程,应急照明工程,和图纸要求相应水电安装工程,预埋室外强弱电管道等安装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土建,污水池,循环池,降温池,化粪池,厂区道路、 雨污水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
2023 年 4 月 23 日,原、被告签订《生产楼钢结构雨棚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总
价款为 26.6 万元。
原告认为,因被告未按约支付上述合同剩余工程进度款共计 1112. 6 万元,
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工程进度款计 1112.6 万元;
2、判决被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损失,暂计 306354 元;
3、判决原告在 1112.6 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拍卖、变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决被告支付实际已支付的诉责险保费 12000 元;
5、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江苏涛生于 2025 年 2 月 5 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
公告编号:2025-010
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短信通知,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 1200 万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财产
保全费 5000 元,由申请人江苏聚隆建设有限公司预交。截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
经公司查询,江苏涛生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共计 3040443.24 元,未查封江苏涛生动产、不动产、冻结或其他财产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江苏涛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限制了银行账户的使用,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目前不能对外付款,对江苏涛生日常生产经营收支造成一定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江苏涛生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对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江苏涛生正在积极处理上述情况,同时持续关注执行进展,争取尽快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江苏涛生收到民事裁定书后已申请复议民事裁定书,同时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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