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9411 证券简称:涛生医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涛生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生研究院”)
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查询银行账户时,发现涛生研究院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共 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 218,217.11 元。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涛生研究院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 已冻结金额(元)
质
1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001163****** 基本户 233.13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 267534****** 一般户 207,217.83
3 中国建设银行海口永万路支行 46050100403600****** 一般户 10,591.94
4 招商银行海口国瑞支行 898903517****** 一般户 51.27
5 中国银行海口龙珠支行(海关支行) 265043****** 一般户 122.94
合计 - - - 218,217.11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截至公告日,涛生研究院暂未收到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相关法律文书,经公司
核对与网上查询,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是被告涛生研究院与原告海孵(海
公告编号:2025-040
南自贸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进行
二审判决,判决被告涛生研究院败诉。海孵(海南自贸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强制执行,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4 日立案,执行案号为:
(2025)琼 0105 执 3153 号、(2025)琼 0105 执 3154 号,执行金额共计 1087140.21
元。截至目前,涛生研究院尚未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涛生研究院银行账户被冻结,对涛生研究院日常经营收支及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目前,涛生研究院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争取尽快解除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状态。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时对该冻结事项进展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