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章程......0
目录......0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收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28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30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3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7
第十三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海南涛生医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现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71051618R。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大厦 9A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0.3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全心全意为国民健康服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委托生产;货物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招投标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