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7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9417 证券简称:元盛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元盛光电科技盐都有限公司向盐城高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借搬迁款300万元,由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刘刚、高玉娟(刘刚的妻子)提供担保,借款利率为0,此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控股子公司青岛元盛光电科技盐都有限公司向盐城高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借搬迁费300万元暨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杨卫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刘刚
住所: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301-1号楼一单元201室
公告编号:2018-028
(二)关联关系
刘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91,000股,持股比例为50.75%。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方自愿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是对公司的支持,公司属于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青岛元盛光电科技盐都有限公司与盐城高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300万元,并由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刘刚、高玉娟(刘刚的妻子)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由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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