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公司由深圳市控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的规定,制订《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代码 91440300561517579G。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在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关规定和要求,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第四条 公司名称:深圳市控汇智能股理局(下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份有限公司。
由原深圳市控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
“原深圳市控汇科技”)整体变更设立 街道大富社区库坑诚光工业园 8 号 2 栋
的股份有限公司。 101(2 栋 1-2 层)、1 栋、3 栋。
公司的 10 名发起人均为原深圳市控 第六条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币
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即:自然人股 6,523.0636 万人民币。
东 :吴有才、余林娜、赵志伟、周 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陈 虹、朱桂珍、刘全利、戴 乐、袁 超, 公司。
企业股东:深圳市合汇赢投资合伙企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有限合伙)。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 表人。
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正副本)》后,即成为具有独立法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控汇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能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英 文 名 称 : Shenzhen Konghui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Intellitech Co.,Ltd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澜街道大富社区库坑诚光工业园 8 号 2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栋 101(2 栋 1-2 层)、1 栋、3 栋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邮政编码:518109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204.7360 万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司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期三年,可以依法连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