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3
关于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晶玻璃”或“公司”)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已组织拟挂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就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说明,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
楷体(加粗)
充披露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融资的行为,且存在风险敞口,请公司予以规范。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予以核查。
(1)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票据的开立和贴现等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①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均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2014年至2016年5月,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出票人 收款人 2016年1-5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浙江中哲玻璃杭州创润玻璃有限公 3,000,000.00 522,507.42
有限公司 司
浙江中哲玻璃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 3,000,000.00 3,000,000.00
有限公司 璃有限公司
浙江中哲玻璃杭州兴博装饰材料有 2,800,0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浙江中哲玻璃绍兴市昌顺玻璃有限 2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绍兴市昌顺玻璃有限公司、杭州创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润玻璃”)、杭州兴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博装饰”)均为公司供应商,其中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绍兴市昌顺玻璃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玻璃原片的主要供应商;创润玻璃、兴博装饰原为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15年末兴博装饰吸收合并创润玻璃,2016年公司收购兴博装饰,创润玻璃及兴博装饰主要为公司提供普通白玻中空玻璃加工。
公司已取得公司开立票据的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湖支行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起路支行就公司票据开具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的证明。
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均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票据拆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支付货款的需要,向杭州通达玻璃装饰有限公司及九江宏晟商贸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该资金拆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借入,导致了在无真实交易背景情况下取得票据的不规范交易。
单位:元
拆借对象 2016年1-5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杭州通达玻璃装饰有限公司 - - 2,000,000.00
九江宏晟商贸有限公司 - 1,148,000.00 -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拆借均已到期解付。
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非银行的第三方进行票据贴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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