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18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D座15A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7)。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委托授权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公告编号:2018-018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9月18日8:00至9:00
(三)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D座15A浙江南晶
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淑华
联系电话:1375718615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D座15A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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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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