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03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溪口村百丰路4号南
晶玻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大波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1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杭州何伟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杭州何伟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韦评报字[2016]第 083号
《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杭州何伟机械有限公司的净
资产评估值为5,237,037.89元。经与股权转让方充分协商,最终确
定本次收购价格为5,000,000.00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杭州何伟机
械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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