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2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准则
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8-004
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年1月22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年1月22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拟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公告编号:2018-004
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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