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相关规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智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捷智科技存在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项,出具以下意见和有关提示:
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314012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挂牌公司延迟至3月中旬才复工,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较晚,使得审计项目组无法按期前往执行现场审计工作,其实际进场工作日期较计划进场工作日期有较大的延迟,另外,疫情期间审计人员无法赴位于深圳的子公司开展现场审计,部分审计程序如函证程序的执行效率相比往年可能会更低,因此公司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2020年4月13日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受托执行该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此前该会计师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其提供了5年审计服务。
三、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7日,审计项目组已完成了部分审计准备工作,计划于4月25日到达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目前现场审计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不晚于2020年5月31日完成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预计不晚于2020年6月25日完成年报编制、披
露工作。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及时协助公司解决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公司做好年报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能顺利完成。
五、专项意见
综上,华龙证券认为捷智科技2019年年报审计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较大,预计其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预计其将不晚于2020年6月25日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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