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万利民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的编制和保密程序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和《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企业财务决算编制规则等相关要求,编制《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其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规则等相关要求,编制《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8045号”《审计报告》,2018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177.64元,2018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678,651.08元。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创造财富,暂不进行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制定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七)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18年度资金占用情况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208024号”《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新的公司章程(见附件)。具体修订条款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9-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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