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9444 证券简称:泰华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泰华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规模进行调整变更。原“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4,7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4%-14.2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9,158,4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变更为“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00,000 股,不超过 895,0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2.67%,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718,488.32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规模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可能导致本次变更无法顺利实施。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3月 5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92 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4,000,000股,不超过 4,7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4%-14.24%,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9,158,4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到 2025 年 4 月 1 日,《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未开始实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规模的情况
(一)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规模的原因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规模,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所做决定,旨在促进公司持续性经营发展。
(二) 变更事项的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规模进行调整变更。原“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4,7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94%-14.2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9,158,4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变更为“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
少于 600,000 股,不超过 895,0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2.67%,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718,488.32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规模的合理性 、必要和可行性
泰华股份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规模,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经营与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规模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1、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并未开始实施回购,且经过变更后回购规模变小,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降低,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公告编号:2025-005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报表资产总额 68,709,834.19 元,归属挂牌公
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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