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9444 证券简称:泰华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上述议案经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00,000 股,不超过 895,0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2.67%,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718,488.32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同时,公
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华工商时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债权人自减资
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供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
公告编号:2025-023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 日,每日 9: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配天门大街 399 号
联系人:洪博强
联系电话: 0538-5073161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后续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的减资公告。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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