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9444 证券简称:泰华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上述议案经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报刊刊登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华工商时报》上
刊登《减资公告》进行公告。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没有收到债
权人申报债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补充披露通知债权人情况的公告。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由于公司未及时披露《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经主办券商的督导及沟通后,现补发相关公告《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今后将
公告编号:2025-022
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特此公告。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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