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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8:38:20 股吧网页版
泰华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39444 证券简称:泰华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以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9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 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 施之日起,及时 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00,000 股,不超过 895,0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1.76%-2.67%,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 1,718,488.32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 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 知 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 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开始,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67.06%,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600,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916%,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67.06%, 最高成交
价 1.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60,918.15 元 (不含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55.9165%。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泰华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5- 003)、《关于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修订 稿)》等公告。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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