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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3 18:01:24 股吧网页版
尊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3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奕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定向发行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战 略发展的需要,同时结合认购对象意愿,公司拟向董事长叶奕菱、董事方群、
董事李卫东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5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75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 金。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条所规定,本次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 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1-00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 5 人构成,其中叶奕菱、方群和李卫东均与本议案有关联
关系应回避表决,造成参与该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本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向董事长叶奕菱、董事方群、董事李卫东发行股票,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需与叶奕菱、方群、李卫东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经各当事人正式签字盖章并在本次 定向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取得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股票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 5 人构成,其中叶奕菱、方群和李卫东均与本议案有关联
关系应回避表决,造成参与该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本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完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股票定向发行对象签订相应的股票认购协议,并可根据股票定向发行 需要,对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进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
(2)签署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合同、文本;
(3)向主办券商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申请材料并 准备相关报审工作;
(4)向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递交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申请文件 并办理相关手续;
(5)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同意公司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 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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