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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海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订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了杜娟、李伊楠、杜超珣、孙金良、王田、章熙康及黄建文等 7 名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杜娟担任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1 年 10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2、辅导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订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如下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结合最新监管要求,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的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公司治理、财务等方面状况;通过推荐学习资料、

式,持续增强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补充核查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 2021 年 10-12 月的银行流水情况;通过获

取相关人员的原因回复及承诺、获取并检查相关资金流水发生原因的外部支持性证据、开展针对重点核查对象的访谈工作等核查方式,对符合核查标准的资金流水样本逐项进行了查验;

2、通过查阅公司工商档案、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会议文件、对股东进行访谈等尽调形式,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历次增资扩股、历次股权转让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督促辅导对象完成代持还原;

3、落实证监会及交易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股东信息披露核查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对机构股东及其上层股东进行进一步的逐层穿透,对于符合核查标准的股东进行逐一沟通,并进一步获取相应文件;

4、针对公司 1-12 月份财务信息进行初步尽职调查,检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及其执行情况,对公司 1-12 月份的合同签订、发货、签收、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及三费归集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分析。审计机构完成预审工作,并对预审过程中提出的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并拟定解决方案;

5、根据最新行业及资本市场信息,结合疫情的实际情况,对辅导对象进行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辅导培训;

6、通过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方式,初步完成客户及供应商的核查工作,并计算相应核查比例,以满足审核要求;

7、向辅导对象传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案例情况及最新监管要求,协助辅导对象跟进最新资本市场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2021 年 12 月 18 日-19 日,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组织了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辅导培训,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开展法律法规及案例培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作了专题授课,证券服务机构辅导工作配合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公司工商档案、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会议文件、对股东进行访谈、核查个人银行流水等方式,发现公司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在发现前述情形后,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对股权代持行为及时进行还原,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公司股东出具不存在股权代持的声明及承诺,确保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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