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9454 证券简称:华腾股份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华腾实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华腾实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时代星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33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已于 2025 年10月 24 日披露了《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 (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申请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
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腾业”。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理股东诉求并保障股东合法
公告编号:2025-023
权益。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刘云
联系电话:0755-89954068
邮箱:margie@wysec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上雪科技工业城一路2号A栋
一层
(二)券商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10-66495616
邮箱:ccdd@cc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号院华电产融大厦 11 层
华腾实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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