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9459 证券简称:新一站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
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 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 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 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
公司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投资,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经营规模,二是证券投资,即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各种证券,又称间接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本部(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投资项目的策划、调研、洽谈、可行性论证、报批、筹建、监管及投资回收的全部过程实施的管理。
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和监督;负责子公司、分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六条公司投资方向是公司发展规划所要求的业务专业化方向,或与公司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公司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规模应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原则。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程序应文件化、法律化,避免任何环节的内部协议或口头协议。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总经理批准制及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制的方式。
(一)总经理投资审批权限:
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以下的对外投资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投资审批权限
超过总经理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三)股东大会投资审批权限
以下投资事项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审议对外投资中“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审批程序为:投资项目研究小组提交项目报告材料,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初审,公司主管领导复审,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呈报董事会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执行;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在形成董事会决议后需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常设咨询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的工作内容:负责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对重大投资发展项目提出审议意见;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对项目的疑点 、隐患提出质询;评价项目执行人的资格能力;提出项目最终决策的建议等,供董事会决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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