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9461 证券简称:粤鹏环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 时 0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61 粤鹏环保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怀治律师事务所朱雄文、郑丽仙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东风路 8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和《深
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6)。
(二)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希会审字(2021)1033 号《审计报告》。
(三)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四)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五)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六)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八)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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