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9461 证券简称:粤鹏环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了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同时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固废循环利用业务及工程运营业务,不断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并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3-018
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已就该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因此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时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8
批准的时间为准。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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