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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19:56:00 股吧网页版
壹号珠宝: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839468 证券简称:壹号珠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东莞壹号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州文信嘉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慎终宜令教育科
承诺主体名称

技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行为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承诺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人/本公司承诺《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收购人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出具了《关于收购人资格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企业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本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均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并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不得收购挂牌公司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

2、本企业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本人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
式“黑名单”的情形。”

(三)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出具了《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众公司的要求,对壹号珠宝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壹号珠宝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人员独立保证壹号珠宝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众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中领薪;保证公众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中兼职;保证壹号珠宝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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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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