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15 16:33:43 股吧网页版
亮威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5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9472 证券简称:亮威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B61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汤雄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员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和《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汤雄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汤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汤雄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王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鹏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晓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王晓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晓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公告编号:2019-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舒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舒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舒畅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吕玲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吕玲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吕玲玲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1.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