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3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9474 证券简称:体娱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娱股份”或“公司”)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港”)于近日签署了《俱乐部独家图片官方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双方以弘扬中国足球文化,促进中国足球专业化、商业化的发展;记录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发展历程,留存珍贵历史资料和瞬间;整合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资源整体优势,更好营造中国足球良好环境为合作宗旨,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相关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6日在上海
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独家拥有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全部商务权利。其经营范围:有关足球竞赛及训练活动,设计、制作各 公告编号:2018-012
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咨询,体育用品销售。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就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1、上海上港授予体娱股份拥有“上海上港足球俱乐部官方图片合作伙伴”称号或跟图片有关的同类性质的称号,且该等称号是体娱股份独家拥有的、唯一的;
2、上海上港授权体娱股份以合作伙伴和官方图片社身份参加有关合作项目的各项宣传、推广,并拥有拍摄特权等;
3、体娱股份负责指派适当数量的人员代表双方意志负责拍摄,并由体娱股份负责本协议的实施并对外承担责任,摄影作品属于体娱股份的法人作品;
4、在上海上港允许的情况下,体娱股份可开发和销售体娱股份拍摄的合作项目图片衍生产品的权利,但具体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分配;
5、协议期内上海上港拥有体娱股份依照本协议所创作或者制作的所有合作项目的图片的使用权,用于上海上港和上海上港母公司自身品牌的对外推广和宣传、内部报告,用于上海上港的官方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上海上港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将该等使用权授权给上述约定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6、协议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至2018年12月
公告编号:2018-012
31日止。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弘扬中国足球文化,促进中国足球专业化、商业化的发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品牌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俱乐部独家图片官方合作伙伴合作协议》涉及了图片衍生产品的权利,但具体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分配,本协议所涉及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或授权机构另行签订协议,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署的《俱乐部独家图片官方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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