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476 证券简称:嘉翔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嘉翔高强螺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公司下列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下;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下,且绝对值金额超过 1500 万元。3、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4、公司发生的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5、参照上述第 1、2 项交易事项标准,审议借款相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6、审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三章 定期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
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九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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