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839480 证券简称:联瀛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旭
6.会议列席人员:刘玉龙、肖日葵、张丽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依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报告期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经理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财务部门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18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2019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2019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并形成《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2018年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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