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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5 16:23:27 股吧网页版
联瀛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5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联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
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 501B,邮政编码:518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中国金融行业最具
竞争力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开发;自有物业租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公司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 6,8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发起人为潘玲、许怀仁、刘晓英、黎诚、刘子茜、古少明、刘玉龙、马忆、吴文惠、黄瑞仪、肖日葵、陈旭、杨焕容、钟志聪、黄少妹、陈朔、刘雄伟、李玉国、伍小敏、李泳怡、梁佰玲、黎瑞权、陈林、梁健勇、黎智敏、张颢严、田密、章勇、胡春霞、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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