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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联瀛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0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9480 证券简称:联瀛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公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18-025

号:2018-02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95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旭、黎诚、张颢严、古启鑫、穆亚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5名候选人均为连任当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951,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9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丽薇、肖日葵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玉龙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的要求,公司对提名监事候选人张丽薇、肖日葵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司法执行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联合惩戒文件已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或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951,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8-025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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