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3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9480 证券简称:联瀛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95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7
1.议案内容: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2905-2907。
拟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951,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现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由原:“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2905-2907,邮政编码:518000。”修改为“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邮政编码:5180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951,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17
二、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