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30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9480 证券简称:联瀛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联瀛金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瀛金卡”)拟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旭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注册地为佛山市南海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其中联瀛金卡拟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0%;陈旭拟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3日分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二、取消投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当日起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3
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为响应监管政策,故公司暂停了上述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在综合判断国家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形势后,防控金融风险,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设立联瀛互联网小贷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瀛互联网小贷公司尚未成立,相关交易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公司未就投资事项实际出资,终止设立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4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本次所取消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权限,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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