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9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9480 证券简称:联瀛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501B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黎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公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18-032
号:2018-031)。董事长陈旭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超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黎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除变更会议主持人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95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其中授权委托出席的股份总数为45,740,761股。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原为:“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修改为:“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2
同意股数49,951,3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说明》;
(二)《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联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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