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839483 证券简称:用友金融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
公司由用友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1101087662967309。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
路 9 号院 3 号楼 4 层 101-C18。 路 9 号院 3 号楼 4 层 101-C18,邮政编
码 100094。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至 2054 年 08 月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02 日。 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同董事
长的产生、变更办法。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管理人员。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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