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4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9491 证券简称:尊地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梁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梁波 董监高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9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梁波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梁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6 号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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