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即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1,550 份。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郑纬民、李晓静、范小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5]AN035-1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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