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0
第一节 通知......30
第二节 公告......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三章 附则......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发起方式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的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副路 5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92.307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为股东创造收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工程(按资质证书核准范围内
从事经营活动),计算机网络工程(不含信息安全产品),系统集成,电子产品
开发、代维服务及技术支持;导航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通信设备销售、维护、安
装及租赁;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安全系统
监控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工程
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
的安装(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代缴费业务;道路货运经营;
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制造;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
电子产品,电器经销;电信业务经营;有线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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