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2017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017 号
目 录
关于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017 号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通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编制,反映了通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通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通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7 日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郑鲁光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
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北京市财政局
特殊普通合伙
11010375 2025 6 26
京财会许可[2021]0132号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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